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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养犬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2-05-22 11:53:53  来源:网友自行发布(如侵权请联系本站立刻删除)  浏览:   【】【】【

您好!随着小区业主入住的增加,小区内遛狗的业主也越来越多,九洲城物业客服中心近期接到多起关于不文明养犬的投拆。为了维护小区安全、整洁、完好和营造舒适、和谐、温馨的居家生活环境,物业服务中心特倡导养犬业主做到以下几点:根据《洛阳市市区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经登记准予养犬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限养区内携观赏犬出户时间为二十时至次日七时。出户时,必须挂犬牌、系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单位大型犬严格实行拴养和圈养,不得出户;

  (二)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市场、商店、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体育场、娱乐场、车站等公共场所;

  (三)不得携犬乘坐公共汽车、电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四)犬在户外排泄粪便的,携犬人应立即予以清理;

  (五)定期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

  (六)饲养犬死亡、遗失、转让、赠与或随单位、个人迁移的,应在三十日以内到发证部门办理注销或者变更手续;

  (七)饲养犬繁殖幼犬时,养犬人应在六十日以内自行处理。

犬在小区内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养犬人自行负责承担。并请全体业主(住户)自觉遵守、积极参与监督。优美的居住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创造和维护,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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