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发两则公告!邢台家中养犬的注意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邢台市养犬管理条例》,防范狂犬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免疫接种单位申请,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在全市范围内确立了36个犬只兽用狂犬疫苗免疫接种点(第一批),现就免疫点名称、地址向全社会公布,请广大市民群众携带爱犬及时到公布的免疫接种点注射狂犬疫苗。
各接种单位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保障犬只免疫疫苗质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广大市民群众如发现公布的免疫接种单位有违法违规行为,可向属地农业农村部门举报。
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邢台市犬只狂犬疫苗免疫接种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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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22日
邢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确立病死犬只无害化处理厂的公告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邢台市养犬管理条例》,防范狂犬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与正常运行的7家病死畜禽无害化厂沟通、协商,由7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承担全市范围内的病死犬无害化处理,现就无害化处理厂名称、地址向全社会公布,请犬只饲养者将病死犬只送至无害化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邢台市承担病死犬只无害化处理的无害化处理厂名单
邢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22日
来源邢台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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