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养狗的注意了!这样做会吃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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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养犬既是养犬人责任的体现更是城市文明形象的缩影未按规定携犬外出会吃罚单!
基本案情
浦阳执法中队接群众举报,称文景社区内有一只法斗犬没有拴绳、到处乱跑。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远远看见一只四处撒欢的“毛孩子”。
经查,因当事人疏忽,该犬只未栓绳流浪在外。执法人员根据《金华市文明养犬管理规定》规定,对当事人处以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
浦江执法提醒:
广大爱犬市民一定要按规定办理养犬登记,牵好“文明绳”,规范养犬别掉“链”!
法条速递
《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养犬人应当依法养犬、文明养犬,遵守公共秩序,维护社会公德。饲养犬只不得妨害他人生活,不得破坏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鼓励养犬人对饲养的犬只实施绝育手术。养犬应当遵守下列规范:(二)除残疾人携带服务犬外,携带犬只外出时,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束犬链牵领或者采取装入犬袋、犬笼等防止伤害他人的措施;携带烈性犬的,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
《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的,由养犬主管部门对养犬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回犬牌,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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