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浦北养犬的注意啦!这里有篇公告你要看一下!
公 告
为加强浦北县城区养犬的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城市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倡导市民文明规范养犬行为,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针对当前养犬现状及存在问题,特作如下公告:
一、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二、市民必须对所养犬只实行栓养或圈养,养犬事宜不得扰乱社会的正常秩序及干扰他人的日常生活;如不按要求进行栓养或圈养的,一旦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养犬人不服从纠正和处罚,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视其情节轻重,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浦北县公安局2021年6月15日往期精彩内容
【我为群众办实事】暖心!小江派出所助走失老人回家
【我为群众办实事】小江派出所刑拘1名涉嫌盗窃人员
缅北的“发财梦”变成了“噩梦”,归来时遍体鳞伤!听听受骗人的亲述......
【我为群众办实事】浦北县禁毒办开展“壮美青春、绿色无毒”送禁毒知识进校园活动
【聚焦】全民参与扫黑除恶,共建和谐平安浦北!
【扫黑除恶】全民参与扫黑除恶 如果您发现以下十类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请您马上举报
声明:本信息来自互联网转载,本站仅仅分享信息不保证真实性、实时性、有效性、准确性,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大家不信遥不传遥。如侵权请联系本站客服删除,谢谢!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