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养狗人士注意了 这个通告你一定要看
关于全县推行文明养狗的通告
为保护人民安全健康,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促进社会和谐,提升城乡文明程度,根据有关法规,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推行文明养狗,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养狗必须办理狂犬病疫苗接种。
二、养狗必须实行圈养、栓养。如外出遛狗,必须有人用绳、链牵引,并携带铲、袋等工具,及时清除狗粪。
三、严禁将狗带入部门单位、学校、公园、广场、市场、商场、医院、宾馆、车站、公交车、影剧院、网吧等公共场所。
四、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要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还要给予通报批评。对未进行圈养、栓养或无人用绳、链牵引的狗一律视作流浪狗,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五、对阻碍、干扰不文明养狗整治处置工作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浦江县迎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浦江县公安局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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